吉大法学院党发【2015】019号
关于批准2014级本科生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决定
(2015年10月23日 法学院党委会通过)
根据2014级本科生党支部大会的选举,经本科生党总支部同意,院党委批准2014级本科生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。成员及分工如下:
支 部 书记:高 岩
支部副书记:田 园
组 织 委员:刘 蕾
宣 传 委员:张钟祺
文 体 委员:吴 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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