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表于: 2007-03-21 09:32 点击:5428
考生同学:
2005年及2006年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现已开始申请办理学位证书。学位证书办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办证时间:
(1)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: 2007年4月9日上午8:00—11:00,下午13:00——16:00,过期不予办理;
(2)2007年毕业的学生:上网查询办证时间,过期不予办理;
2、办证地点:吉大八舍108室,朝阳区明德路北胡同239号(须带此通知);
3、要求:本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(成绩单原件到省自考办五楼微机室打印,并附省自考办公章)各1份,原件审核,复印件留存;
本次只受理2005年及2006年通过学位外语考试的考生,2004年及以前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不再生效。
以上各项内容须认真看好,严格按规定执行,否则后果自负。
吉林大学法学院
2007年3月20日
学员报名前填写好主干课成绩和自然信息:(凭此表来报名)
自然信息:
姓名:自考准考证号:
性别:专业:考试语种
出生日期年月 日入学日期年月 日
毕业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:
学位报名编号:联系电话:
经济法:宏观调控法(分),市场管理法(分),公司法(分),经济法原理(分),知识产权法(分)
主干课总分(分),平均分(分),论文(分)
法律:公司法(分),劳动法(分),合同法(分)
国际经济法概论(分),国际私法(分),
主干课总分(分),平均分(分),论文(分)
行政法:行政法学总论(分),行政处罚法(分),行政诉讼法(分),行政复议法(分),国家赔偿法(分)
主干课总分(分),平均分(分),论文(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