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表于: 2008-09-05 16:03 点击:5963
考生同学:
2006年及2007年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现将开始申请办理学位证书。学位证书办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申请时间:
2008年9月16日上午8:00—11:00,下午13:00——16:00,过期不予办理;
2、申请条件:主干课总分必须达到350分以上(含350分);论文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(含80分);并通过学士学位外语考试。
3、申请需提交材料:身份证复印件、本科毕业证原件、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(成绩单原件请到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85号,省自考办五楼微机室打印,并附省自考办公章)各1份,原件审核,复印件留存,并在复印件和成绩单的右上角写上学位报名编号;要求提交的自考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原件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“外语合格证书”上的身份证号(准考证号或合格证号)及其他提交材料上的身份证号相符,如果不符,则必须提供其他相应证明。考生申报时,需提供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一张,用于粘贴学位证书照片。
4、申请地点:长春市朝阳区明德路北胡同239号,吉大八舍108室;(须带此通知)
本次申报者应为2006年及2007年通过吉林省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,申报时需持从吉林省学位报名网站下载的“外语合格证书”申报学位。
以上各项内容须认真阅读,严格按规定执行,否则不予受理,责任自负。
吉林大学法学院
2008年9月5日
学生主干课成绩和自然信息表
姓名:自考准考证号:
性别:专业:考试语种学位报名编号:
出生日期年月日毕业日期年月 日
身份证号:联系电话:
经济法:宏观调控法(分),市场管理法(分),公司法(分),经济法原理(分),知识产权法(分)
主干课总分(分),平均分(分),论文(分)
法律:公司法(分),劳动法(分),合同法(分)
国际经济法概论(分),国际私法(分),
主干课总分(分),平均分(分),论文(分)
行政法:行政法学总论(分),行政处罚法(分),行政诉讼法(分),行政复议法(分),国家赔偿法(分)
主干课总分(分),平均分(分),论文(分)
注:请考生认真填写后将此表交回